秀洲区王店镇2025年八联村垦造耕地项目补充文件1
一、项目名称:秀洲区王店镇2025年八联村垦造耕地项目
二、******有限公司
三、******有限公司
四、补充通知内容:
清单说明编制第四点、(一)水利部分中4.8条款内容说明调整如下:
4.8其他项目清单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本标段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人民币 22836 元,安全施工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实行专项管理。安全施工费的使用范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由承包人提出方案和预算,经监理审核、发包人批准后按方案实施进度支付。在确保工程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安全施工费和文明标化工地建设费可统筹使用。安全施工费管理详见《平湖市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试行)》(平水〔2014〕83号)。
(2)其他项目清单中的保险费由发包人按本章有关规定和《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按承包人提交的保险费付款凭证按实支付,但最高不超过《工程量清单》所列费用。其它项目清单中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费为按一~四项投资合计的0.3%。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按一~四项投资合计投保的0.15%计取,安全生产责任险覆盖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最低投保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最终结算时,按承包人提交的保险费付款凭证按实支付,但最高不超过投标报价所列费用。
现调整为:
4.8其他项目清单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本标段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人民币 22836 元,安全施工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实行专项管理。安全施工费的使用范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由承包人提出方案和预算,经监理审核、发包人批准后按方案实施进度支付。在确保工程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安全施工费和文明标化工地建设费可统筹使用。
(2)其他项目清单中的保险费由发包人按本章有关规定和《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按承包人提交的保险费付款凭证按实支付,但最高不超过《工程量清单》所列费用。其它项目清单中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费为按一~四项投资合计的0.45%。最终结算时,按承包人提交的保险费付款凭证按实支付,但最高不超过投标报价所列费用。
五、工程量清单中《施工临时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表中安全生产措施费备注内容修改如下:
原备注 :
“安全生产措施费,投标报价按23547元计取,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范围应符合《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21年)》补充规定(一)的规定,具体见清单编制说明。该部分费用今后按实际签证结算(以投标价为限额,超过部分不予计取)。”
现调整为:
“安全生产措施费,投标报价按22836元计取,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范围应符合《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21年)》补充规定(一)的规定,具体见清单编制说明。该部分费用今后按实际签证结算(以投标价为限额,超过部分不予计取)。”
六、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表中工程保险费备注说明修改如下:
原备注 :
工程保险费,保险费投标报价按8814元计取,累计责任限额为20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0万元(其中每人伤亡责任限额5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8万元)。保险费今后按实结算(以投标价为限额,超过部分不予计取)。
现调整为:
工程保险费最高报价按8814元,保险费今后按实结算(以投标价为限额,超过部分不予计取)。
电子版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其余内容不变。
本招标补充文件1号将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同样具有约束力,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时,以招标补充文件1号为准。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
招标审批表.pdf
招标审批表.pdf
补充文件1.pdf
秀洲区王店镇2025年八联村垦造耕地项目[3.0].招标文件
补充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