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高架源大气污染物减排技术支撑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广州市高架源大气污染物减排技术支撑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M************
预算金额(元):77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元):770,000.00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高架源大气污染物减排技术支撑项目):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广州市高架源大气污染物减排技术支撑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770,0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完成项目验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无法通过系统提取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均须提供以上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均须提供以上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均须提供以上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均须提供以上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均须提供以上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属于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特定的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均须提供以上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4)已领购本次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07日,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投标登记,可访问******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
售价: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7月21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
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登记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投标登记,潜在投标人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gzebid.cn)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上述费用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不予退还。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采购项目,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电子版)的方式。项目为系统加密。供应商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本项目投标端口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备用投标文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开标地点(或快递寄达: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26室,收件人:陈工,联系电话:020-******)。(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需与备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备用投标文件仅适用于“在开标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因供应商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因供应商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备用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意事项:
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联系方式如下:
(1)【广咨平台操作指引】见平台首页右上角-平台服务-办事指引/操作手册,热线电话:400-150-3001,网站客服QQ:******47;
(2)【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400-658-7878;
(3)【网证通实体CA及电子签章】办理电话:020-******;
(4)【广咨平台技术支持】QQ群:******2,服务QQ:******16;
(5)有关采购文件等业务咨询,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见公告底部)。
上述联系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系方式:陈安琪、陈健、刘雨婷、郑淇筠、宁小萍、王勇新;020-******/3621(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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