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5年市公司职工食堂燃气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JZWJ******008),采购人为******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公开谈判。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采购人位于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路27号院内的公司职工食堂,原使用的燃气灶出现故障,燃气灶已超过安全使用年限且无熄火保护装置,为保障厨房安全,现已经采用粘贴封条方式,禁止继续使用存在隐患的燃气灶。以快速恢复采购人食堂正常营业。现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标的物。
1.2 采购内容:供应商需为采购人提供一台双炒双尾灶具,规格为2000*1000*800/400*100,并负责具体的安装调测服务,以及交付验收后的售后服务保障工作。预估采购金额不含税18000.00元。
1.3 质保期限:三年(含整机与配件)。
1.4 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18000.00元。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最高限价以谈判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若供应商为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关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
2.1.2 业绩要求:须具备近年(2022年1月1日至公开谈判文件公告发出之日止)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物资采购类或厨房用品采购类),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合同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7月1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7月1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7月1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2.3 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响应。
2.3 产品资格要求:具备3C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符合GB 35848-2024标准;具备熄火保护装置(提供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公开谈判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7月7日8时30分--2025年7月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地点:线上邮箱获取。
3.3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须将下述文件电子版发邮件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李卓远,联系电话******;邮箱:******4@qq.com)获取采购文件,邮件须以“XX公司XX项目商务谈判报名材料”为主题,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须与下述谈判报名登记表中的联系人邮箱保持一致,若因不一致导致商务谈判文件不能及时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成功后,商务谈判文件将以电子档的形式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所登记的联系人邮箱;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见下表“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 |
供应商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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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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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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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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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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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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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的不影响报名,但报名后5日内必须注册) | 是/否 |
备注 | |
注: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材料完整、清楚、准确,否则由此导致信息错误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4 本项目获取文件不收取费用。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请携带纸质文件及电子版(U盘)递交。
4.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为〔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路27号电信枢纽楼11楼〕。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3 第一轮谈判时间和地点:本次公开谈判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请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4.4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 未按照本公开谈判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公开谈判文件的;
4.4.3 公开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公开谈判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开谈判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 采购人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联系人:雷师 | 联 系 人:李越、李卓远 |
电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采购人:******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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